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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单项选择题】—卷二(47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题中甲公司以政府拒绝公开信息为案由提起诉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知,信息公开案件不属于复议前置情形,可以直接起诉,故A选项错误。

B项考查的是政府拒绝公开信息的举证责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B表述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C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根据上述第1款第(3)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C选项错误。

D项考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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