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疫情而放假的法律依据
每逢重要节假日,假日办会成为众矢之的,收到全国网友吐槽。
调2休3、调3休5、调4休7,看起来的长假去掉本来就该休息的周末仅剩一两天,而且如果不看清楚日历表有时候都弄不清楚到底哪天该上班,哪天可以睡到自然醒。
而假日办之所以这样安排,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首次公布是在1949年12月23日由政务院发布,后来经过1999年、2007年、2013年三次修订,这部《条例》用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依法可以享有的假期一般都只有1天,除了春节和国庆节两个重大节日,而假日办费尽心思的调休,拼凑成看起来的长假,也是花尽了心思,主要就是让老百姓有充足的时间旅游、探亲、休息。
比如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最近就有很多网友疯狂吐槽。
今年5月1日正好是周一,如果不调休的话那就最多可以休息三天(4月29日、30日,5月1日),但是根据假日办的调休安排,虽然有两天的周末需要加班,但是起码保证了连续五天可以自由安排,想想还是挺香的。
其实之所以会这么劳神费力的安排调休,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可以刺激旅游市场,因为从之前全国假日办的运行来看,虽然是有国务院近一半的部委办局共同组成的部际协调会议,但是办公室是设在国家旅游局的,而且主任一职也是由国家旅游局局长担任,所以安排调休的时候首先考虑的肯定是便于出行旅游。
当然,假日办在全国网友的共同“努力”下已经于2014年撤销了,其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但是原来的假期安排的思路应该会延续下来。
最美人间四月天,没有了疫情的阴霾,祖国处处都是好风光,各位友友你们规划好五一旅游计划了吗?。